有关未来《报废车辆法规》(ELVR)的临时协议详情已公布(整合版“LIMITE” 受限文本)。ICIS 指出,协议设定了强制性再生塑料使用目标,且该协议仍需经过正式批准流程。
整合文本第 6 条规定,对新通过型式批准的车型,其再生塑料用量(以重量计,源自消费后塑料废弃物)需达到以下最低要求:法规生效 72 个月后达到 15%,120 个月后达到 25%。文本同时规定,上述目标中至少 20% 需使用来自报废车辆或使用阶段拆解部件的再生塑料。
文本还对核算方法与验证作出规定:允许通过质量平衡核算认可非机械回收路径;推迟对第三国再生材料的审核及相关要求;由授权法案与实施法案明确计算与验证规则;若出现供应不足或价格过高情况,可制定临时性豁免条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