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GTB主席,DVN法规顾问Geoff Draper撰写
外饰照明正朝着更新功能、更高的生态效率、更好的性能以及新设计方向发展。在新车型设计中,照明对于彰显品牌和车型特色起着核心作用。照明是未来移动出行的标志物。Logo灯是提亮汽车外观的一大发展趋势,越来越多的用户需要它。
中国是第一个在道路上出现发光logo乘用车的地区,尽管它们尚未被纳入中国国标。目前尚不清楚它们的批准标准,但很可能它们已被认证为另一种照明功能的一部分。负责起草GB标准的中国SAC/TC114/SC-21委员会已着手制定logo灯规定,预计它们将遵循GRE讨论的结果。
美国尚无具体要求,但须在自我认证系统下确保”对所需照明没有损害”的情况下安装使用。
在执行联合国法规(不仅是欧洲国家!)的国家和地区,友好型式认可机构会根据其对联合国法规的解释予以批准,但其它型式认证机构可能不认同。该情况已于2019年4月纳入GRE议程,法国和德国提出了一项提案,在联合国法规148和48中引入在信号灯的照明表面内使用logo。
在2019年4月会议上,GRE考虑了德国和法国的信号灯使用提案,法国和德国希望遵循联合国148和48号法规(GRE-2019-06)在信号灯的点亮表面内部使用logo设置合理条件。
随后,法国和德国向2019年10月GRE会议提交了修改后的提案。出于安全考虑,多名专家表示倾向于完全禁止在灯具内使用logo,有部分专家提出,道路安全不会受到损害,因为灯具应符合联合国法规的相关要求。有些专家想知道Logo内是否允许使用字母。在讨论结论尚未确定之前,GRE”请”类型批准机构不要对照明表面内带logo的信号灯授予类型批准。
法国和德国提交了进一步的更新提案,并将在2021年4月26-30日的下一次GRE会议上讨论更新版本(GRE-2020-05 Rev.1)。如果GRE在2021年4月的会议上采纳了法国和德国的最新提议,且在2021年11月会议上被WP.29采纳后,修改后的法规将于2022年5月生效。如果GRE于2021年4月采纳原提案,则该提案的实际执行时间为25个月(从2019年4月到2022年5月)!
制造商可能对基于解读”友好”型式认证机构解释许可之路有疑问。这种方法确实可以提供市场领先优势,但历史证明,它会使政府感到紧张,然后对法规的必要更新带来更多延迟,阻挠其进入全球大多数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