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美国汽车界和媒体一直在用醒目的标题讨论:自适应头灯(ADAPTIVE BEAMS)终将被美国批准。有机会是件好事,但实情并非如此。美国国会已指示NHTSA批准ADB。美国总统拜登上周签署了万亿美元基础设施法案,包括以下文本:
SEC. 24212: 大灯
规定如下: 在本法案颁布后2年内,秘书长应发布修订108标准的最终规则—
(1) 包括基于性能的车辆前照灯系统标准
(A) 确认前照灯在路面上正确照准
(B) 要求对这些系统进行车载测试,考虑前大灯高度和照明性能
(2) 允许在车辆上使用自适应远光灯系统。
考虑到全球第二大汽车市场(也是唯一一个ADB仍然非法的主要市场)十年来在ADB实施上一直拖延,激动溢于言表,因为现在涉及相关法律。NHTSA存在严重缺陷的ADB技术标准已成为一纸空文,更细致、更具国际兼容性的SAE J3069标准将占上风。那是理所当然的!但是,现在庆祝胜利还为时过早。一方面,法律给NHTSA两年时间来放行ADB。正如上周还有前一周我们撰文所述,NHTSA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的,包括法规,且在审计中发现该机构从结构上无法执行使命。
遗憾的是,这个最新的两年期限是在过去一再爽约的基础上再次提出的。一个人无法从岩石中榨出果汁;死去的骡子不会走路—更别提跑了—甭管怎么抽打它也不会管用。大量证据表明,期望NHTSA在最新截止日前完成目标是不现实的。也许这是一个错误的预测;也许是我过于悲观。或许NHTSA无需选择如何实施ADB后,会立即遵守这项国会指令。希望永存!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现在,这项国会指令要求:NHTSA修改FMVSS № 108允许ADB按照SAE J3069的定义和规定。。。完成!